克扣工资怎么办?告他
发表时间:2005-07-15
“公司承诺每月工资1500元,现在实发工资500元。”一个多月前,范先生到这家房地产公司上班,干了47天,拿到的工资却比当初商定的数额少了三分之二。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劳动监察部门对欠薪年年打、月月打,这样的事情还是经常发生。市劳动保障局有关人员说,大量的求职人员,应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许多求职者这方面的意识非常薄弱,仅靠监管机构的管理惩罚是不够的,打击用人单位的非法行为还要依靠个人防范意识的提高来解决。
(本报记者 刘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