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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第十四届“高交会”罗湖区参展工作,罗湖区科技创新局现公开向社会征集第十四届“高交会”罗湖区展位设计方案及工程概算,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企业在进行展位方案设计时,必须充分结合罗湖特色,同时融入充分展现罗湖科技特点的设计理念。在表现手法上要多元化,做到设计独特、构思新颖、外观大方;制作展位材料须要采用环保材料;灯光耀眼夺目,配电设备安全可靠;结构制造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
二、展位占地面积为189平方米,即21米×9米(展位所处位置在深圳会展中心1号馆11409号展位,详见附件),请设计单位提供两个单层设计方案,高度不超过7米。具体要求如下:
1、有迎宾位置(前台及公共展示区);
2、要有商务洽谈区;
3、企业展位要求既开放又相对独立。
4、人流疏散通道要畅通无阻;
5、整个展位要合理布局,使用效率最大化。
三、参加单位的资质要求。
1、具备展览行业的甲级设计单位和一级施工单位的资质;
2、要有单独的施工工业厂房;
3、要有专业的设计人员和施工队伍。
四、请设计企业在9月26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罗湖区科技创新局(地址:深圳市文锦中路罗湖管理中心大厦2216室;电话:25666870;联系人:黄先生)
1、展位效果图、平面设计图、立面剖析图、施工图;
2、工程概(预)算表(包括展位的灯光工程等)。工程造价的概(预)算表要详细列明每一个项目名称、单价、工程量、金额及相关税费(含二次运输费和高交会结束时展位拆卸搬运费、企业展位的展牌、图片文字制作费用等),工程总造价控制在20万元以内;
3、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材料和相关展位设计案例材料。
五、设计方案一经选用,即为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负责施工图的深化设计和组织施工,工程造价以罗湖区审计局审定工程造价为准,展位的知识产权归罗湖区科技创新局所有。
六、截止日期为9月26日上午10时正。
特此公告,望相互告知为盼。
罗湖区科技创新局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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