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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2006-7-28 13:5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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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帖由 phsj0625 于 2006-7-27 13:32 发表他确实搞错了!有点太不尊重人了.有意思!
 可以自己发个帖子吗?这又何必那!!!!!!
 老兄!注册了就可以发帖子了!!
 哈哈!!哈哈!!
 
 顺便帮忙顶一下!
 我想应聘业务.
 这两天给你们打电话
 嗨,小子!别要去人那工作就一个劲的讨好人家,另外别把事情扩大化好不好
 你是不是惟恐世界不乱啊,对我借用人家的地,不太礼貌,别整到“不尊重人”什么……人格
 问题上,有这么严重吗,有,我道歉可否。请你别起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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