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拉拉于2005-04-27 16:44发表的:
凭良心说楼主的图无论在气氛处理上和结构上已达到一定程度!但也向我和很多设计的朋友一样处在一个更高层次的飞跃上!以前记得有个客户说过你们这些设计师的东西都是千篇一律要么顶个大圆要么四面眉板围起来!如果我是设计我都会做了!但你们做的东西换了谁的LOGO都可以用!既然那样还有什么意义呢!大汗! [s:6] 好的设计师就必须得把自己的思想来服务于客户!而不能凌驾于客户之上!并自勉!个人建议!说得不好见谅! 往往在画图的时候,很难知道客户的真实想法!如果要是把一些有创意有想法的东东,搬出来有可能连公司的业务都不高兴啊!只能画一些行活!我会努力改变现状的,多谢你能这么直言不讳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