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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交会展品运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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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5-9 13: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展品统一搬运

1. 展馆统一搬运服务范围

2. 出口展区统一搬运服务承运商

3. 展品运输、寄存收费标准

4. 提前预约

提前预约可填写以下表单,通过电子邮件cyk-fwb@cantonfair.org.cn或传真至020-89139540进行预约联系。

注意事项:

(1) 统一搬运是指每展期筹、撤展时段,大会指定各区的展品承运商根据组团单位或参展企业的预约登记,统一安排人力、机力将展品(不含特装材料与展示道具),在展品集货点与展位来回的现场搬运服务,包括人力、机力卸、装服务。不含搬运服务责任结束后的二次搬运。

(2) 广交会在展馆各展厅门口均设有搬运服务开单点(开幕期间设在客服中心现场服务点),服务时间详见展览具体时间安排章节中的筹、撤展部分。搬运人员的公衣背面印有“展品统一搬运”,工人所持证件正面印有“搬运”字样。

(3)参展商寻求统一搬运服务前应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a.对展品作必要的包装与保护,易碎、防潮、防压、防倒装等样品其包装外表须有相应的指示标识。

b.包装外表贴有第116 届广交会专用标签(“唛头”),标签样式如下:

c.通过现场服务点电脑、400电话、网页、人工预约申请搬运服务。

d.提高搬运效率,运载展品的车辆应提前办理进馆车证,进场时尽可能停靠于展位所属展厅附近停车场。

(4)搬运过程参展商须派人监督搬运,全程看管好展品。

(5)筹、撤展高峰期,承运商将优先安排已提前预约的客户,其次按现场申请次序安排搬运作业。

(6)对确需进行二次搬运的,要求重新申请,并到搬运服务点办理手续,承运商可按收费标准收费。


5.组团单位展品集货搬运服务

组团单位展品集货搬运服务的提前预约时间,第一期请于10月9日前、第二期请于10月18 日前、第三期请于10月27 日前提前预约办理。联系方式请参看上页出口展区统一搬运服务承运商联系人资料。


6. 撤展展品搬运服务流程:

大会统一安排撤展时间→参展商打包→参展商通过现场服务点电脑、400电话、网页、人工预约申请搬运服务→承运商(馆长)安排搬运工到展位搬运展品→参展商全程看管好展品,跟随搬运工把展品搬运至集货点。


7. 包装物寄存服务

参展商如需寄存展品包装物可到现场搬运服务点办理手续,费用收取标准参见上页展品运输、寄存收费标准。筹撤展包装物寄存、发放流程:

筹展时,参展商到广交会展馆(A/B/C区)展厅南门/北门服务点预约→承运商(馆长)安排工作人员到参展商展位→测量→填写《包装物寄存协议书》(协议书可在服务点现场领取)→收款→打包、贴(A/B/C区)标签→搬运→寄存。

撤展时,撤展前1个小时发放包装物至参展商展位→收回《包装物寄存协议书》。

(二)代收通过中铁快运、空运、汽运和特快专递发往广交会展品

注意事项:

1. 参展企业发往广交会的展品,由组团单位或参展企业在当地组织起运。

2. 通过中铁快运、空运、汽运和特快专递发往广交会的展品,如需广交会代收,唛头须写明:“广交会展品(第一、第二或第三期)”。

3. 请勿以个人姓名为收件人。发货方请详细写明×××市×××路××号、×××公司和发货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参展商到达广交会后凭提货凭证原件到上述展样品仓提货。

4. 参展商委托广交会代收的展品,运输到展馆展样品仓临时仓储,广交会代垫提货、运输、仓储等费用。

5. 参展单位进场布展时,参展商应持提货凭证到A 区5 号馆负一层南门展样品仓(含B 区)或C 区14 号馆负一层10 号仓办理手续提取展品。提货前要先缴清客户服务中心展会服务部代垫的提货、运输、仓储费用,收费标准附后。

6. 参展企业发往广交会展样品仓的展品,大会届时会安排搬运人员为参展商提供展品从展样品仓到展位的统一搬运服务。

7. 参展商委托广交会代收的展品,在本届广交会结束后一个月仍未办理提货手续或续存手续的;或参展商在上届闭幕时寄存或遗留至到本届的展品,在本届广交会结束后一个月仍未办理提货手续或续存手续的,广交会均视为无主货物处理。


(三) 展品运输

撤展时,为方便参展企业寻求展品返程物流服务,大会委托承运商、中铁快运、顺风物流、德邦物流等公司在各展区分设服务点办理,提供包括汽运、空运、铁路、快递、零担等代办“点到点”物流服务,费用收取参见各物流公司收费价目。

分享自上海艾肯展览http://www.icanexpo.com/Article/gjhzpys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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