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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览馆的设计必须符合消防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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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1 15:2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章来源:特发国际展览馆官网
1,参展商应当遵守场馆方、主办方制定的消防安全制度,不损坏室内消防设备,不占用消防通道,在布展、撤馆过程中安全施工。展位的布置不得影响展馆内消防设施的使用。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处严禁布展或存放物品。

  2,展位与墙壁之间的后通道应当不小于60厘米,并不得堆物,以便于维修检查。

  3,成组布展的展位之间的通道宽度应当根据最高峰人流量计算得出,但最少不应小于3米的宽度;并尽量保证环通、避角袋型走道的出现。

  4,展位的搭建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不得低于Bl级(难燃型),对于少量局部使用的可燃材料应当进行防火处理,达到Bl级要求之后方可使用。

  5,特殊装修(18平方米以上)应当事先提供图纸,特殊装修展位搭建必须通透,在申报消防安全检查时一并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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