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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18: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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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午看到现在,67页终于看完了,佩服楼主的设计能力,也敬佩楼主的奉献精神。我是新手,看的出前半部分与后半部分设计风格上已经有区别了,前部分灯光,颜色,图片的配合很炫,就像LZ说的那样“想吸引人的眼球”(其实有时候就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确,大部分设计师看了都很喜欢,因为符合设计师的审美观,但是大部分的客户确认同不了,碰见有些刁钻的客户,会说制作的效果跟效果图的差别太大等等问题就会出来,有时解释都不好解释清楚,后部分发的更注重现实的效果,,没那么炫了,但是效果看着还是一样很漂亮。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LZ说自己不想改变想坚持走自己的路,但是现实不得不使我们改变,当然自己喜欢的一定要坚持,无非是咱们先给客户一套,然后不怕费事的话再炫一个自己喜欢的去与同行交流,或自己欣赏罢了:l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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