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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展览行业招聘市场的正常秩序,做出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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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0 00: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设计兵团论坛>>为维护展览行业市场的正常秩序,杜绝虚假广告信息的发布,阻止不良单位或个人的欺诈行为的发生,保障会员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现就信息版块的发贴再次做出如下规定:

1、本版只允许展览及展示相关行业信息,与展示行业无关帖子不允许发布,论坛将直接删除不通知。
2、不允许主题重复发多次发布,论坛将直接删除不通知。
3、任何展览公司及相关行业公司发布招聘信息必须是真实有效的,公司在发布招聘信息时必须详细注明:公司名称、地址,电话及联系人姓名;招聘人员的职位。
4、论坛对发布招聘信息暂不加以限制,但希望供求双方尽力维护好各自的合法权益,如若发生法律纠纷责任自负。
5、标题请填上简单清晰的介绍,切勿使用与内文不符或含糊的标题。
6、任何投诉及建议,请以短消息形或报告功能,把链接地址及帖号[楼号]向版主报告,请勿在论坛内无理谩骂,一经发现论坛将予以严惩。

如违反上述之规定,论坛将直接删除不予通知;
严重违反不听劝告,论坛有权取消其会员资格。
发表于 2008-6-20 09: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08-6-20 10: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victory:
发表于 2008-6-20 12:4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来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08-6-20 14: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顶!。。
发表于 2008-6-20 20:55:55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响应!!
发表于 2008-7-9 13: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08-7-11 17:47:3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条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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