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兵团展览设计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2076|回复: 0

展览业急需加强监督管理体制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4-10-22 13: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全国轻工业联合会信息中心展览处处长  张守和

  目前,在我国由政府和行业协会主办的展会仍占主导地位,但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速,市场化的脚步也越来越快。展会这个行业不可避免地卷入市场经济的浪潮中。九十年代中后期,很多私营企业看准了展览这块蕴涵无限商机的美味,纷纷开始办展。近几年来,随着展览行业的繁荣发展,主承办单位的性质也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发展变化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不容乐观的问题:如没有资质的主承办单位骗展、展览场馆过于陈旧,配套设施不够完善。参展和展位收费标准不统一,服务水平差等,甚至会出现展品失窃、垄断服务等问题。追本溯源,所有的现象都证明了市场机制下的展览业缺乏有力的监督管理体系。

  很多参展商反映组办单位对展会的宣传广度及深度不够,在吸引专业观众方面远远达不到参展商的要求。针对这个问题张处长说,展会的宣传力度的大小要看展会的规模怎么样,这并不是普遍现象,并非所有的展会的宣传力度都不够。对于国家和行业协会主办的展会,由于其影响力本身就很大,加之宣传投入也多,一般都能满足参展商的要求。轻工业联合会及其行业协会主办的展会的费用开支一般是开销占三分之一,宣传占三分之一,利润也占三分之一。但有些企业目光短浅,只图眼前利益,在宣传方面节省开支,他可能宣传和正常支出只占三分之一,但留下的利润就高达三分之二了。造成了主承办单位在宣传力度上有缩水的现象。解决这个问题不能用限制私有展览公司发展的办法,因为经济的发展需要走市场化的道路,市场化的发展需要经营模式的多样化,根本的解决办法是制定合理的监督管理体制。

  越来越多的参展商抱怨展会期间常会出现有一些不合理的现象,如组办单位指定展品的运输商;展览馆指定某些物品的供应商,甚至有的时候主承办要求参展商不能自己带花,必须到指定的商家购买,这就造成了展览场馆在服务上的垄断。另外在对主承办单位的资质审定上,展馆有时做的还不到位,导致骗展事件的发生,损害了参展商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展览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就好比租房子,房东若是把房子租给了一个杀人犯,出了问题追究责任当然要先找房东。因此展览馆应该与一些讲信用有办展资质的组办方合作。此外,展馆在服务上不应该垄断经营,例如午餐问题,展览馆指定一家餐饮供应商就不能保证午餐的质量,应该引入竞争机制这样才能更好地为参展商服务。但有些服务就只能靠展馆才能解决,比如卸货用的叉车,如果参展商自己带叉车来参展,那样的场面是很滑稽的,所以在这个方面,展览馆应该站在为参展商服务的立场上,尽量为其提供方便,而不应该把价位定的很高,让参展企业处于两难的境地。

  张守和处长说,目前在我国的展览行业,还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法规,这就造成了一块展览管理的真空地带,监督体系势在必行。虽然有些展馆有直接的管理机构,农展馆归农业部管,国际展览中心归中国国际贸促会管,但是展览企业是经营型单位,也应该受到工商和质检部门的监督,这种监督不应该仅仅限于年检之类的形式,应该深入开展并引入ISO质量认证体系,保证展览企业的规范化。彻底整顿展览馆的服务对其实行全面监督,对每个展会运输、餐饮、宣传等服务都要有一个合理的规定。每次展会结束后都要有一个总结,集合各参展商、观众的意见,应该把参展商和观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展会质量的两个重要标准。

  展览业的管理不能一刀切,不能一管就死、一放就乱,同时不能限制其他展览公司的发展,只有竞争才能促进展览业的发展。从事展览行业二十五年的张主任,对展览业充满感情,对展览业媒体也非常关注。他说,有人把媒体比做第三法庭,希望通过媒体的力量在展览业的监督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设计兵团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