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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经验] 最雷的协议,大家来评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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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13: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司一位同事,在跟一个展会,其中有个客户有意向要做特装,先发我们公司资料过去。能后,收到客户一份调查表和一份保密协议书,调查表做的很正规,给你感觉像建一个博物馆一样(展会才一百多方,预算还没说)。最雷的是那份协议。大家有兴趣就来发表下个人意见吧,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也借鉴下好的处理方式: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
本协议签订于___年  月  日,由**************8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和                  (以下简称乙方)一致同意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声  明
甲方从事宠物用品行业,研发、生产、销售及其附件业务(以下简称甲方业务)。
甲方控制并拥有有关甲方业务的所有信息。这些信息被认为是私有和保密的,而且此类信息的泄密会对甲方业务的有效市场竞争力产生负面影响力。
甲方为了发展,将所有权的资料告知乙方,乙方愿意对因此而拥有的所有保密资料受到限制。
甲方和乙方一致同意如下:
1、保密资料:指任何和所有有关甲方业务的信息,包括在现行法律下是否可以作为商业机密或者是否已经注册专利或者其版权是否受现行国家法律的保护。保密资料还应包括但不仅限于:概念、设计和产品。甲方正在和已经创造和开发的程度、技术秘诀、发明、方法、原型、技术、计算机应用软件、客户、供应商,包括所有的,已达到更新和进步,价格信息,销售和市场信息和战略,客户清单,供应商清单,财务信息,价格信息和分析,甲方的战略,技术信息,生产过程和研究开发,所有甲方提供披露給乙方的,或是乙方直接或间接获得的所有财务的、技术的和其它的资料,包括所有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的协议、文件、书籍、日志、图表、纪录、研究、报告、时间进度表、计划和统计信息)。
相关保密资料也许由公司书面或口头披露。 保密资料口头披露的必须在披露当时记录。
2、保密协议:即协议签订日期起,乙方应该:
(1)        维护保密资料作为机密和秘密,不应该直接和间接的泄露、使用和复制,不论是任何人和公司、集团和组织,在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不允许使用和复制保密资料。
(2)        只有在为了实现甲方利益时才能使用保密资料,不得因为其它目的使用。也不得使用保密资料与公司进行竞争,或是帮助任何第三方与甲方竞争,无论是以何种方式,不管是直接还是间接。
(3)        合理的警惕保证由乙方指定的为了完成他们的工作和职责不得不知道保密资料的工作人员和代理商独立权使用保密资料。甲方认可这些工作人员和代理商限制使用和分发保密资料去完成相关的乙方的任务和职责。
(4)        在与乙方关系终止时,乙方立刻交还所有在乙方拥有和控制的没有限制的保密资料,所有原始的拷贝的书籍、产品目录、销售宣传资料、计算机应用软件和程序(包括任何和所有的已经达到的更新和进步)、录影带、客户清单、价格清单、操作手册和其他反映保密资料的文档,和其他所有乙方获得的与甲方利益相关的资料。乙方保证在三年内在任何时候都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本行业相关的工作。
3、没有暗指的许可:甲方不存在以明示或暗示方式授予乙方有关专利、版权、商标,不管是保密还是不保密的,除非乙方可以提供由甲方授权的说明用途的文件。
4、 赔偿:乙方承认和同意违反该协议的事件,它将不可能确定甲方的金钱损失。因此,乙方同意,没有任何限制甲方要求赔偿的权利,甲方有权对参与违反协议的乙方和他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代理执行法庭的裁决和指令。乙方还同意,不可能确定甲方的金钱损失,最高赔偿的金额不得超过三十万元。如果甲方对违反协议提起诉讼,乙方需放弃并且同意不会做出声明或者抵抗甲方依据法律提出的适当的赔偿的行动,即使由于违反该协议甲方没有遭受或正遭受无法挽回的损失,对于在执行该协议期间甲方的损失和诉讼失败的损失,乙方需放弃并且同意不会要求支付乙方:申请强制执行判决的诉讼产生的费用或者律师费用。甲方依据段落3所积蓄的权利和赔偿,不排除甲方依照该协议合法和公平的权利和赔偿。并保留依法交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权利。
5、残存物:乙方同意与该协议书下提出的义务,在协议有理由或无理由终止或者撤销后,甲方应该保留该协议的义务有效。
6、捆绑效用:该协议对当事双方和其继承者和委托人和其新的雇主和合作伙伴同样生效。该协议下,乙方的义务是不可指定的。
7、自动放弃:当甲方严格履行乙方的义务失败时,不应作为在法律上无效,依据协议甲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不应被撤销。
8、法律受理:本协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甲方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9、整个协议:协议指定的整个协议,以及由协议双方根据协议产生的书面或口头的协议或者理解。不可更改协议的内容除非双方一致同意书面修改协议。
10、产品:附录中是有关该协议的产品清单。附加的主要产品可以被添加到该协议,由双方签字的确认的新产品将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
本协议由双方同意签字日期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发表于 2009-9-19 18:00:19 | 显示全部楼层
:L 晕。。。。。
发表于 2009-9-20 17:3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搞错对像了吧,他和客户的协议给你们了吧
发表于 2009-9-22 12: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把你的合同给他不就好了
发表于 2009-9-25 17: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合同我签了。很幸运的也中了::victory: 这份合同早在几个月前客户就发给竞标公司了,楼主怎么在最近开展的时候才发出来?难道是. . .
发表于 2009-10-11 11:08:1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客户都要求签这样类似的合同,净化展览市场指日可待,就不会有客户拿着别人设计的东西满世界询价了。客户这样注重保密,是个好客户,至少他不会把你的设计给卖了
发表于 2009-10-11 11: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诚实的人,没有异议
发表于 2009-10-11 17:4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这个必要吗?搭建个展台而已。何必搞得这么复杂?对方公司太过谨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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