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从事广州某展览公司.2个月,中了数张单后.说因不按无理的公司要求每天加班到九点(一定要加到九点,八点半做完事情下班都不行)而被开.而次月该出提成之日问之提成.推辞客户没打款.和施工图和美工不是当事人所出.而敷衍之,态度十分恶劣。设计师又不是要求要拿回全部的提成。只是拿到他该拿的那一份。有必要这样吗?各位同行。能否发表一下各人观点。
该展览公司还在协商当中。所以暂不在此公开。因为该公司财务承诺,一个月后公司收到余款了再公司协商给多少提成。其实那提成也不是很多。也是几百块的事情。只是个人觉得我们设计师付也了就应该得到应该到得的那一份,不管他的价值去到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