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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三省堂

关于成立“展览设计师协会”即申请登记成立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具体细节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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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1-7 15:51:05 | 显示全部楼层
疯狂支持啊~~~~~~~~~~
发表于 2005-11-7 22: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小时前刚从朋友那得到一个消息,上海已经有人注册了展览协会,并在发展会员,谋求发展壮大.

这件事情其实很重要------权利掌握在谁的手中~~~
但这又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

千万不要等到受人牵制欺压的时候,才后悔当初缺乏远见和魄力.

个人的力量有限也很渺小,团结起来,力量大!
发表于 2005-11-7 22: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妨一步一步来,现在先征集各方意见和想法,整合后,由合适的团体出来操作.
发表于 2005-11-7 22: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设计师协会的问题。一直在关注。

有些什么权利和义务。

以及有没有真正的为设计师出谋划策和解忧排难的崇旨。

现在这个社会中,有太多的挂牌部门和机构。

我想我们如果想真正地组织和团结起来。是思想上,行动上要完全一致的。哪怕没有国家认可的一个展览设计师协会(这个组织名称)。那么他有这么多同心协力的成员和组织!依然可以起到大家想得到的结果!!

团结起来。提出具体的计划和要求。一起想出解决办法。才是根本。

成不成立设计师协会根本无关紧要。

我们一定要明确。我们想要得到什么。要做些什么。

如果真能成立一个为民做主的设计师协会。当然欢喜。如果像现在的反贪局一样。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了。难道再来个反反贪污局么??
发表于 2005-11-7 23:3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有一个能维护设计师权益的组织.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05-11-8 09:3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注册资金验资报告的要求:
1.应由民政部推荐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

我要手头有十万元人民币,我马上去申请。
发表于 2005-11-8 16:3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没耐心看完。太长了。眼睛好累。下次改为录音内容吧。
发表于 2005-11-8 16:59:55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想到那么麻烦
但是最主要是成立之后的可操作性,这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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