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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6-29 11:4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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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你顶。。。妈的。最讨厌那钱个用钱压人的。。。有几个钱嘛,在那里喊什么。。。他妈小时候没教过他,什么叫“尊重”啊。
这个垃圾的公司,建议楼主到劳动局去走一躺。。。。如果公司在民用住宅里的话,再建议楼主去工商局走一躺。。。。妈的,不是有钱嘛,那就让他用钱去搞定这些个事。。。
所有的资料都留着,保留好证据。。。他用了你,但没给你签合同,试用期也有试用期的合同的,就这一点,就足以让他赔偿你两倍的工资了。
去,支持到劳动局去。。。。他不是说不服去告他吗,他那么想被告,就成全他,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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