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兵团展览设计论坛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事件曝光] 深圳东科与设计部总监杨德工作上问题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3-30 00: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像这样的女人就应该去东莞,开不起公司还在那里装逼,望在深圳的设计同行们千万不要去那里受罪去那里上班都是给她义务劳动的,想要工资是不可能的。这样的公司希望早日倒闭。深圳东科展览  周逢英   
发表于 2016-3-30 09:01:50 | 显示全部楼层
射鸡师向前走 发表于 2016-3-29 10:55
那就到处发帖吧,天涯,百万,微博,百度知道,公司招聘,58同城。百度贴吧。别人一百度他公司,名声就在 ...

说的,对。不但让她公司招不到设计师,还要让她公司找不到客户。
发表于 2016-3-30 17:25: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怎么也不回应一下啊
发表于 2016-3-30 19: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女的就是这个
QQ图片20160330192946.jpg
发表于 2016-3-31 09: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黑心展览公司,还搞的这么张狂
发表于 2016-3-31 09: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Q群的互相奔告,以免大伙受到祸害,让Q群的人也互相奔告,看她还怎么招人
发表于 2016-3-31 13:31:29 | 显示全部楼层
告诉你们,劳动局可以去。不一定非要有劳动合同。如果有证据和证人证明你在他们公司上过班,或者其他记录,打卡证明,工作证证明,劳动局会受理的。PS:没签劳动合同的下场。      对劳动法的理解相关解读  解读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更为严厉的罚则   关联条款: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发表于 2016-3-31 15: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坑老乡,心让狗吃了吗,这种人太没人性,国家,政府,兵团,不管管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设计兵团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